危房鉴定通常需要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此外,你也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进行危房鉴定。
具体流程一般包括:
1. 向鉴定机构出示产权证明;
2. 双方签订委托书;
3. 进行现场初勘;
4. 作出鉴定结论;
5. 提出维修意见。
鉴定结果若显示房屋为D级危房,则可被认定为危房,并可能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