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家庭成员无房或住房面积不足规定标准。
家庭成员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根据天津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和政策调整而变化。
建议:
申请人需先了解所在区的具体申请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在内的多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