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劳动争议发生时,首先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与答辩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提交答辩书。
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上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
调解与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决执行
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详细列出诉请和事实理由,并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过程中能够清晰、有效地陈述自己的立场。同时,了解并遵守仲裁程序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