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务法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 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规定如下: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纳税人申报后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建议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尽快办理税务登记,以避免可能的处罚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