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模式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多元性:
善治的主体未必是政府,还可以是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等,这体现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合作性:
善治模式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模糊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确界限,并且更加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关系。
互动性:
善治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合法性:
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
透明性:
善治意味着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它有关的政治信息。
责任性:
善治要求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他或它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
有效性:
善治模式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的合作和管理手段,确保公共事务得到有效处理。
稳定性:
善治模式通过多中心良性互动和合作,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善治模式的框架,旨在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有效合作,促进社会的公正、透明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