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是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没有取得该证书,基层工会不得以工会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办理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2.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3. 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
4. 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理流程
首次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工会法人资格申请书、工会章程、工会会员名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承包协议等;
工会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现场检查,包括工会会员人数、工会活动等;
审核通过后,颁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变更登记
提交变更申请,包括变更报告、办理变更法人资格证委托书等;
工会组织核实变更信息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更新《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的相关信息。
提交材料
1. 填好并盖好章的《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 本级工会成立的批复文件;
3.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证书作用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后,基层工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有利于保障工会的经费来源和进行独立的财务管理,更好地服务职工,规范工会的行为并增强工会活力。
办理渠道
基层工会可以通过登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法人网上办证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和材料提交,也可以到所在地总工会进行现场办理。
建议基层工会在申请《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时,详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完成登记和取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