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
其他公职人员,包括: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监委机关、法检两院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人员。
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例如村主任。
医生和教师等。
综上所述,国家公职人员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此外,还包括了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