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总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
这五大核心素养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总目标,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使他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了解国家基本国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历史和革命传统
学生应初步了解中国的基本国情,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性成果,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从而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和自豪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学生应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并在社会生活中自觉践行,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道德认知和判断能力
学生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明辨是非善恶,并通过体验、认知和践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法律意识和素养
学生应具有基本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理解宪法的意义,知道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并能够初步认识到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能力
学生应了解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基本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尊老爱幼等基本的道德要求,并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情感与态度
学生应培养爱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热爱生命,热爱自然,自信向上,诚实勇敢,有责任心,并喜欢动手动脑,乐于想象与创造。
行为与习惯
学生应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乐于参加劳动和有意义的活动,保护环境,爱惜资源,并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的权利和责任,学会尊重和维护自己和别人的权利。
知识与技能
学生应掌握自身生活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与同伴友好交往、合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初步的探究能力,并初步了解生活中的自然和社会常识。
过程与方法
学生应体验提出问题、探究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的过程,初步体验与社区和社会生活相联系的学习过程,并学习几种简单的调查研究方法并尝试应用。
这些总目标旨在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他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