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管理办法通常涉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专家库管理办法:
总则
目的:加强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适用范围: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
管理原则: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控制、干预或影响评审工作。
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
专家库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选拔条件:
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选拔程序: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拟定,并予以公示。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评标专家定义:符合规定条件,经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评标专家库定义:存储评标专家信息,具备抽取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
管理机构: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实施行政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专家库共享: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
淮南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科技人才信息化建设,发挥科技专家作用,为加快建设创新型淮南提供科技人才支持。
适用范围:安徽省境内外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或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科技管理专家。
入库条件:
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且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热心为淮南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具体条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且学术论文、著作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
享受国家各级政府津贴的人员。
申请与审核:申请者需填写《淮南市科技专家库登记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审核同意。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确保专家库的公正性、专业性和高效性,通过明确专家选拔条件、程序和管理制度,促进专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从而提高评审和评标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