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享有以下权利:
表决权: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能参与党组织的讨论和决策,没有表决权,即不能对党内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选举权: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不能参加选举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也不能被选为这些委员或担任其他职务的候选人。
被选举权: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能行使被选举权,即不能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综上所述,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党员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限制旨在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惩戒,并通过保留其党员身份的方式,促使其悔改并在期满后恢复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