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新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
月销售额为 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
每次(日)销售额为 300-500元(含本数)。
因此,目前个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为300-500元。这一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也在此范围内。
建议:
如果您的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的月销售额在5000至20000元之间,您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的销售额超过20000元,您需要按照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全额缴纳税款。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局的规定,确认您的销售额是否超过起征点,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