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内(通常为一年)所得的应纳税收入减去法定的减除项后的余额。具体来说,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有两种:
1. 直接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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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金额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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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间接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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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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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包括: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对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是收入减去起征点(例如6万元),再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