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卫生所:60%。
镇卫生院:40%。
二级医院:30%。
三级医院:20%。
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60%。
二级医院:40%。
三级医院:30%。
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大病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特定大病(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不同的医疗费用情况,旨在减轻农民因病致贫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具体报销情况还需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