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内容与人员配置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至少配备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及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社区服务站需要适度人口规模,规划入住人口规模应在2000至5000户之间,并有综合服务设施。
科室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有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及其他科室。
社区服务站应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房屋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地点应靠近社区中心位置,交通便利,服务半径应涉及社区的东西南北面。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且布局合理,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设备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诊桌、诊床、诊椅、药品柜、档案柜、急诊箱、污物桶、血压计、听诊器、压舌板、体温计、注射器、成人身高体重计、儿童磅称、儿童量床、清创缝合包、换药器械、免疫接种器械、电冰箱、紫外线灯、氧气瓶、高压灭菌设备、电脑及打印机、轮椅、导尿包等基本设备。
社区服务站的基本设备应包括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建筑面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时,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万~7万人时,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时,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社区服务站的建筑面积宜为150~220平方米,服务人口宜为0.8万~1万人。
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并符合国家的卫生政策和规范。在实际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