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整顿银行制度:
恢复银行信用,防止挤兑风潮,并改革货币制度,例如放弃金本位制,实行美元贬值以刺激出口。
整顿农业:
通过销毁过剩农产品如玉米和小麦等,稳定农产品价格,并给农民提供经济补贴。
加强对工业的调控:
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防止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并规定了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以扩大消费和提高生活水平。
兴建公共工程:
投资兴建国家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学校等,以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生产。
社会救济和以工代赈:
成立急救救济署,为人民发放救济金,并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
保护劳工权利:
通过《全国劳工关系法》等法律,保障工人的权益,包括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社会保障法》,为退休工人、失业者和残疾人提供养老金和保险。
政府体制改革:
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管理,逐步建立以总统为中心的三权分立新格局。
罗斯福新政的特点在于 国家全面干预经济,通过政府立法、政策指导和财政支持等手段,对金融、农业、工业等关键领域进行系统性的改革和调整,以应对大萧条带来的经济危机。这些措施不仅帮助美国逐步走出危机,还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开创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