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分为4个阶段,即:①网上填报申请信息;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③省司法厅逐一进行复审;④司法部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认定。
2、证据目录称谓统一。当事人基于诉讼身份的理解会采用(被)答辩人、(被)反诉人,(被)申请人等称谓,一审民商事案件中可以直接以原告被告相称,简单明了不绕脑子。
3、(二)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4、特殊程序:申请人因申请材料补正、违纪核查等原因,可采取特殊程序进行审核。
5、复杂案件要适当标注、说明。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通过法律关系图、时间进程图等可视化形式简化案情、归纳要点。对于大篇幅的合同文件、文字摘录稿、银行流水等证据,可以就所涉内容进行标注或在填写证明对象时进行部分援引。
6、有关法律的种类、内容、解释与实践运用案例就是法律资料。
7、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8、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严禁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9、公民当然有录像取证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民生活在这个社会,除了要遵纪守法,文明行事以外,对于外部发生有损自己利益的行为,应当主动建立自己的保护方式,假如伤害到你的利益,每个公民都有保存证据的权利,所以肯定能录像取证来保护自己
10、一、申请条件
11、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12、二、受理流程
13、三、审批时限
14、如果只是单纯的拍照取证,不侵犯他人隐私和法律禁止的其他规定,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行政法中在此情况下没有任何条文规定相关部门可以禁止行政相对人拍照取证。
15、注意恪守举证期限,及时书面申请。为避免证据突袭,不能及时收集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同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16、无收费。
17、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18、电子证据的提交要注意载体形式。对于电子证据,应当采用截图、拍照、录音、录像、公证等方式对内容进行固定,如果是采用线下提交的方式,还需要将相应的图片形成纸质打印件,音频视频储存至光盘、U盘等载体并制作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摘录稿进行提交。尤其是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截图应注明时间及人员身份,对于文字摘录稿应对照音频内容标注时间。
19、个工作日。
20、有的,对公民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违法;对行政机关来说法无明确授权即禁止。
21、注明证据来源。没有标注来源的证据常常让人一头雾水,比较好的做法是通过标题或落款形式写对案号、写明身份、写清名称,直接了当表明来源,方便第一时间定位到所涉案件。
22、(一)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23、证据页码不可少。页码的作用在于方便查找具体证据,但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展,往往存在补充证据的需要,宜采用多层级目录的标注方式,既能方便在原有证据分组归类的情形下进行扩展补充而不用考虑重新编写页码,又能保持证据目录的完整连贯。
24、(二)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5、终审合格的人员将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6、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27、合理分组归类证据。对于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可以合并一组,如此既能紧凑连贯,又能形成体系。同时应以法律要件分类为基础,围绕争议焦点并结合案件类型,或以同一要件事实,或以同一争议焦点,或以同一诉讼请求等分组罗列证据,以达到证据组织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完整的效果。
28、(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9、证书办理流程
30、五、审批结果
31、证据目录表格化更清楚。证据目录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一目了然,整齐美观。同时在表格中对应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对象(目的)、证据页码这些必备要素进行填写,做到重点突出,简明准确。
32、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