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城市放宽落户条件是一项旨在促进人口流动、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政策举措。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放宽落户条件
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
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大城市的落户条件。
取消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落户限制。
降低落户门槛
简化落户手续,降低居住时间要求。
对于特定群体(如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实施灵活落户政策。
增加落户名额
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增加落户规模。
优化积分制度
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
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
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实施灵活落户政策
对于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等,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