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用人单位备案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七日内,需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给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进行资格审核。
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六十日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如《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按照指定的日期到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算,具体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取消领取
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需携带相关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包括: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此外,各地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查阅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