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
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
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此外,根据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例如深圳市,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已经调整为0.5%。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具体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