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是指 用实际利率作为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调整后的结果。
具体计算摊余成本的公式为:
\[ \text{期末摊余成本} = \text{期初摊余成本} + \text{投资收益} - \text{应收利息} - \text{已收回的本金} - \text{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
其中:
期初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期初的确认金额。
投资收益:是指因持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获得的利息收入或其他收益。
应收利息: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应收取的利息。
已收回的本金:是指已经偿还的本金部分。
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是指因市场波动或其他因素导致资产价值下降的部分。
摊余成本计量主要用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期末计量,特别是那些以收取现金流为目的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债券、贷款等。这种方法能够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成本和实际利息收入或费用,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