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施的一项交通管理措施,主要针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具体来说,该措施限制这些车辆在广州市中心区的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即从车辆首次进入广州市中心区开始计算,连续行驶4天后,必须至少间隔4天才能再次进入。这个措施旨在缓解广州市中心区的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下,"开四停四"措施不适用:
法定节日期间;
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期间;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在这些特殊时期,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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