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如下:
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此外,如果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可以缩短上述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和年限,但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并且在计算折旧前需要估计残值,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建议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折旧计划时,充分考虑税法规定,并咨询税务机关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