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如下:
机动车之间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
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特殊情况下(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5%的赔偿责任。
多方事故责任划分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这些比例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责任比例可能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或实际判例的影响,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交警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