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行为包括:
1. 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
3. 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4. 不骑车带人;
5. 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6. 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7. 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8. 不乱停乱放;
9. 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 不追车、抛物击车;
12. 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3. 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14. 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15.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16. 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驶;
17. 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18. 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9. 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20.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21.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比如红绿灯、交通标志和标线;
22. 保持安全车速,不能超速行驶;
23. 驾驶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不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也不能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开车;
24. 开车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
25. 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26. 变道、转弯前要提前打转向灯,观察周围的车辆和行人;
27. 遵守交通规则是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