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九不准”内容如下: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或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包括不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和用药等。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保护患者隐私。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不因个人利益影响患者的诊疗决策。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不因个人利益影响患者的就医机会和公平性。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保持职业行为的纯洁性。
这些“九不准”旨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依法执业和廉洁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