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生当兵后,学籍的安排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职高生应征入伍时,需持入伍通知书到学院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手续。
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自学课程与考试
服役期间,学生可以自学原专业设置的课程,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课程成绩认定
如果学生入伍前已修完所在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二以上的课程,因入伍无法正常参加考试,任课教师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来确定课程成绩。
免修课程
退役复学后,学生免修军事技能训练、体育课和毕业实习,并直接获得学分。
毕业要求
入伍时已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除毕业实习以外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学院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
如果仍有未及格课程,学院可在学生离校前安排补考。
转专业
如有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其专业,并认定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学籍档案存放
学生的学籍档案存放地点取决于应征地,如果在户籍地应征,则学籍档案存放在户籍地人才中心;如果在学籍所在地学校应征,则存放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人才中心。
以上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具体安排应咨询当地的教育局或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