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人才引进、稳定居住就业、技能型人才落户、投靠入户、投资入户以及纳税入户等方式。以下是具体的条件:
人才引进
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五年内的人员(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中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至少满1个月的人员;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且在中山市参保满6个月的人员;
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备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在中山市参保满6个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备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
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经合法招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政府雇员;
警务辅助人员等。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中山市连续办理三年社保、三年居住证并有自有住房的;
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入户中山。
技能型人才落户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经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投靠入户
夫妻投靠:在本市与配偶实际共同生活,且配偶为家庭户口、有自有住房的;
子女投靠父母: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外县市户籍的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
父母投靠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父母可申请投靠,不受年龄限制。
投资入户
在中山市注册并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例如实缴资金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可给予相应入户指标。
荣誉人员入户
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表彰荣誉的先进个人;
中山市荣誉市民。
其他条件
无自有住房的,户口登记在参保地属地居委会集体户;
入户指标不累积,逾期自动作废;
申请人需在《居住证》签发镇区申请落户,且应当最近在该镇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落户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