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退役中专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优待
退役军人及其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可以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其他优待
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各项优待服务,包括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惠。
以上政策依据为《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