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统计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统计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公布的统计地方性法规
统计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
统计规范性文件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影响的统计法律规范
例如:《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
《统计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
《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这些规范性文件在统计工作中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旨在规范统计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