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摊销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房屋、建筑物:
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为4年。
电子设备:
为3年。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 电子设备,为3年。
建议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摊销年限时,应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性质、预计使用寿命、残值等因素,并遵循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