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指:
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
这意味着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要系统地、全面地、依法进行治理,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生。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
强调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不仅要打击犯罪,还要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同时注重打击基层微腐败现象。
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指出在清除黑恶势力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基层组织建设,以巩固扫黑除恶的成果。
这些结合旨在通过综合治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治标又治本,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