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5-2008规定了不同电压等级下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对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对于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对于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5945-2008规定了电力系统的频率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为±0.2Hz,系统较小情况下允许±0.5Hz。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GB/T 15543-2008规定了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为2%,短时不超过4%。
用户引起的电压不平衡度为1.3%。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2326-2008规定了电压波动和闪变的允许限值。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电压波动限值不同,例如:≤10kV为2.5%,35~110kV为2%,≥220kV为1.6%。
闪变要求较高,一般要求为0.6%,较高要求为0.4%。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4549-1993规定了公用电网谐波电压限值。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谐波电压限值不同,例如:0.38kV为5.0%,6~10kV为4.0%,35~66kV为3.0%,110kV为2.0%。
公用电网间谐波
GB/T 24337-2009规定了公用电网间谐波的相关要求。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GB/T 19862-2005规定了电能质量监测设备的通用要求。
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
DL/T 1028-2006规定了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的检定规程。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试技术
GB/T 17626.7-2008规定了供电系统及所连设备谐波、谐间波的测量和测量仪器的导则。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电能质量安全可靠,促进电能利用的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