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屈辱历史资料如下:
鸦片战争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中国战败,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开放天津为商埠,承认《天津条约》继续生效。
中法战争
1883-1885年,中法战争爆发,中国军队节节胜利,但最终“不败而败”,签订《中法新约》,法国占领越南,并开放更多商埠。
甲午战争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战败,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赔款2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八国联军侵华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中国战败,签订《辛丑条约》,赔款4.5亿两白银,划东交民巷为使馆界,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拆毁大沽炮台。
其他侵略和条约
1844年,中美签订《望厦条约》,中法签订《黄埔条约》。
1851年,洪秀全领导太平天国起义。
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焚毁圆明园。
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失败。
1898年,中德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最终迫使袁世凯政府接受,造成“五九国耻”。
这些条约和事件标志着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屈辱和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