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是指雇主故意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且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恶意欠薪罪的处罚如下:
数额较大
拒绝支付一名劳动者超过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且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
拒绝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总金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刑事责任
当行为构成犯罪时,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责任
如果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雇主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和实践案例,具体案件可能因情况而异,请以实际法律文书和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