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计提和支出两个环节,具体分录如下: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研发支出—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支出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若为一般纳税人,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其他相关说明:
税前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凭证: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凭证由财务部门签发,内容包括摘要、借方科目、贷方科目、金额、日期、支付方式、备注等内容。
纳税调整:如果未支出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会存在贷方余额,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这些分录和规定有助于企业准确记录和管理职工教育经费的财务处理,确保符合相关税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