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下是行政处罚的主要特点:
法定原则
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公正、公开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权利
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间接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的数额通常为每日一定比例,但不得超过罚款金额。
加处罚款可以减免,条件是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或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
行政处罚的实施旨在纠正违法行为,并通过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