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是两种不同的工程计价方法,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计价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依据政府发布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调价系数,相当于政府定价。
清单计价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竞争定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通常以施工图纸确定工程量,未区分施工实物性损耗与施工措施性损耗。
清单计价以图示工程实体尺寸“净”量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中把施工措施与工程实体项目进行分离。
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通常采用“工料单价法”,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
计价项目划分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
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能直观反映出工程实体的基本价格。
适用范围不同
定额计价适用于不同的招标领域,但在承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时,必须使用清单计价。
清单计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填报单价。
工程结算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结算时要核算工程量,调整换算定额或取费费率等。
清单计价在结算时仅核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变。
费用构成形式不同
定额计价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编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按图计算。
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
这些区别反映了我国建设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以及计价方法对市场定价的适应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