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如经商办企业。
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
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建议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廉洁自律,做到公私分明,远离各种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