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风筝》原文如下: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残留着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在晴朗的天空下交错,远处飘荡着一两个风筝,让我感到惊异和悲哀。故乡的风筝季节是春二月,当听到沙沙的风轮声时,仰头就能看到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还有孤独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放得很低,显得憔悴可怜。但这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期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空点缀相呼应,形成了春日的温和景象。而我现在在这里,四周仍然是严寒的气息,但我故乡的逝去的春天在这天空中荡漾。
然而,我从来不喜欢放风筝,不仅不喜欢,还嫌恶它,认为这是没出息的孩子玩意。与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大概十岁左右,多病,瘦得不堪,但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他放,他只能张着小嘴,看着空中出神,有时甚至看上半天。远处的蟹风筝突然掉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这些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
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很久没见他了,但记得曾经在后园看到他拾枯竹。我突然恍然大悟,跑向一个少有人去的小屋,推开门,果然在堆积杂物的角落中发现了他。他坐在小凳上,旁边靠着一个蝴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子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成。我在揭开秘密的满足中,很愤怒他瞒着我偷做没出息的孩子玩具。我立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只翅膀,把风轮扔在地上,踩扁了。无论是按长幼还是力气,他都敌不过我,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离开,留下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么样,我不知道,也没有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