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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计算公式

年假的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情境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工当年度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 × 全年应享受天数

离职时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 365) × 全年应享受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

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

未休年休假报酬 = 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 ÷ 21.75 × 200% × 应休天数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天数如下: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15天

工作满30年及以上:20天

计算剩余年休假天数

剩余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已安排的天数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日工资收入 = 职工本人的月工资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日工资收入 × 应休天数

注意事项: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满一年的,自第二年度起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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