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根据最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规,具体如下:
封闭式阳台
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挑阳台 (底阳台):
按照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
按照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半挑半凹阳台
挑出部分按照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进部分按照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不封闭阳台
按照围护结构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超过规定面积,超过部分需要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内阳台、复合阳台
进深不大于1.5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超过1.5米的,超过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不封闭挑阳台
进深不大于0.60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大于0.60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阳台底板至上盖垂直高度
在两个自然层(含两个自然层)以下的不封闭阳台,并在底板至上盖的垂直空间内无水平镂空楼板、连接横梁、挂墙等结构体时,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否则,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露台
利用屋面无顶盖或层高大于5米的阳台,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以上规则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可能会有具体的地方性规定,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