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内知情权:
党员有权按照规定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情况。
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
党员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轮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
党内参加讨论权:
党员有权在党内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在党内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参与党的重要决策和人事安排。
批评权和建议权: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申辩权: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党员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保留意见权: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请求、申诉和控告权:
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参与党的决策权:
党员有权参与党的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制定,对党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权:
党员有权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贯彻执行。
这些权利保障了党员在党内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参与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维护党的利益和党的团结统一。同时,这些权利也受到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约束,确保党员的权利不会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