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服兵役的年龄要求如下:
1. 义务兵役的服役期限为2年,适用于所有被征集服现役的义务兵,无论何时入伍,都需要完成这一期限。
2. 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
3. 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
4. 在和平时期,应征入伍的现役军人服役期最长可至36.5岁,但根据修正法案,服役期限已降至31.5岁。
5. 在战时或遇有特殊情况,征召服现役的年龄可延长至45岁。
6. 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服现役。
7. 士官的服役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8. 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规定,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称适龄公民,经过兵役登记初步审查可服兵役的公民为应征公民。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具体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律修订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或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