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是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包括:
党委负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纪委负监督责任:
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能够有效承担起职责,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分配的任务,对违反规定或拖拉不做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总之,落实两个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有助于形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合力,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严格执行,从而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