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是指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与其用工总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 10%。
具体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时,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若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则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并在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此外,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确保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工单位过度使用劳务派遣工。建议用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以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