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最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规定的党员权利包括:
党内知情权:
党员有权了解党的政策、方针、决策等信息,并有权获得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各类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党内参加讨论权: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内建议和倡议权: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党组织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倡议,参与党的决策过程。
党内监督权: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处分要求。
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
党员有权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党内表决权:
党员有权在党内选举中行使表决权,参与选举党的领导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
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在党内选举中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为党的领导干部或党组织的领导成员。
党内申辩权:
党员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内请求权:
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内申诉权:
党员在党的决策或处理过程中,如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有权提出申诉。
党内控告权:
党员有权对党内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控告,维护党的纪律和党的形象。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党员能够积极参与党的活动,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维护党的利益,促进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员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