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的利息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双方约定的利率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下是具体的合法利息范围: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在这个范围内约定的借款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自然债务区
年利率超过24%但不到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如果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会提供保护。然而,如果当事人自愿自动履行,法院不会反对,借款人也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无效利息
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属于无效利息。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息借贷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视为没有利息。
建议
合法借贷:在借贷时,应确保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保障借贷行为的合法性。
避免高利贷:不要参与超过36%年利率的借贷活动,以免利息约定无效,甚至导致返还已支付的高额利息。
明确约定:在借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利息,避免因利息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更好地理解个人借款利息的合法性,并在实际操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