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监督、执纪、问责
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
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监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
检查和处理违反党纪的案件;
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保障党员的权利。
国家监察工作
维护宪法和法律;
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其他职责
制定或修改纪检监察制度政策;
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全市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纪委监委通过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履行其职责。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同时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