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北京市的暂住证制度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暂住证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在北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北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办理材料
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暂住在北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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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暂住在北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注意事项
北京市的户籍派出所将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
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如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户籍派出所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应当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关证件证明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建议:
外地来京人员应尽快了解并适应新的政策,及时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以便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网站确认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