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情网-为你提供各类经典名言与文案句子

全国先进工作者待遇

全国先进工作者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荣誉津贴

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市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20元。

1955年至1965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

医疗补助

城镇市级及以上在职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药费,由个人承担部分,继续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市级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先进)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购房优惠

住房困难并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劳动模范(先进)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不参加社会的排队摇号,并在地段的选择上给予适当优先。

其他待遇

多次获得不同层次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离退休后的荣誉津贴按其获得最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标准执行。

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单位未予聘用和兑现工资的,不作为套改依据;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从聘用或兑现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的当年起计算。

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由劳动模范(先进)所在单位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荣誉津贴在离退休费中列支,医疗补助费用在医疗费中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这些待遇体现了国家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认可和尊重,旨在激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上一篇上一篇:cpn是什么意思

下一篇下一篇:没有了